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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照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隶属日照供电公司,三级开发资质,资金充足,人才齐备,效益优异,发展稳定。 阳光房地产公司首期开发了“阳光花园”,至今一、二期工程7万平方米已交付使用,三期工程3.5万平方米正在建设中,泰安路沿街商住楼两幢1.2万平方米即将开工建设。 “阳光新村”(日照电业局原址)2.7万平方米,和位于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的“阳光佳日”小高层约10万平方米已进入规划设计阶段。 阳光房地产公司通过短短几年的努力,获得社会各界的高度赞扬,先后荣获“全国城信建设示范单位”、“山东省消费者满意单位”等荣誉称号。 阳光房产,值得您信赖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