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当前位置:
首页 > 购房指南 |
| 转让房地产时要注意 出让土地与划拨土地有区别 |
| 发表时间:2006-5-20 22:02:21 来源:山东日照房产网 阅读次数:1703 |
|
| 【字体:大
中 小】 【打印】 【关闭】 |
文登市民刘先生 最近看中一套MAN山某单位的家属平房,价格便宜,有土地证和房产证,想买下来,但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时,工作人员说该房屋属于划拨土地不是出让土地,不能正常过户。想知道划拨土地与出让土地有什么区别?
文登市国土资源局用地科 划拨土地与 出让土地是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两种不同法定方式,在适用范围、土地地价、管理方式、权益内容等方面存在诸多不同。划拨用地主要是国家机关、军事、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、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、交通、水利等基础设施等用地,无偿取得是其主要特征;出让用地是当前最普遍的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,其主要特征是土地使用者应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,并通过合同方式进行管理。
根据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》 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办法,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,转让房地产时,应按照规定,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。按照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手续,确定土地用途;依据新的土地用途经市人民政府批准;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。
作者:孙慧玲
|
|
| 【打印】 【关闭】 |
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