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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立房产经纪公司诈骗148万 潜逃7个月终落网
发布时间: 2008-7-18 7:07:42 被阅览数: 651 次 来源:
日照警务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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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2日16时许,随着犯罪嫌疑人李某的落网,在日照发生的一起涉案价值达148万元的巨额合同诈骗案成功告破,李某现已被刑拘,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。 犯罪嫌疑人李某,于2006年7月26日在日照市经济开发区成立日照某房产经纪有限公司。2007年7月至11月,李某以给人办理房产过户及购房贷款手续为名,收受20名客房的购房定金及首付款148万元后,以种种借口拒不履行约定义务,并于2007年11月下旬畏罪潜逃。案件发生后,日照市公安局领导非常重视,指示经侦支队全力侦查破案。 2007年11月27日,经侦支队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上马攻坚。办案民警多次赶赴黑龙江、河北及烟台、济南、潍坊等地实施抓捕未果,遂将其列为上网逃犯,同时将该案情况向外管局作了通报,并于2008年1月15日将其列为法定不批准出境人员进行备案。 办案民警在侦查中了解到,李某逃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、辽宁省锦州市、河北省秦皇岛市、衡水市等地的可能性较大,立即与上述各地警方联系,合力展开全面侦查。于7月2日16时许,在秦皇岛警方的配合下,将李某抓获归案。 原来,李某所收款项已被其挥霍殆尽且根本无力偿还,为逃避责任而萌生了逃跑的念头。然而,法网恢恢疏而不漏,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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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来自: 的 可恶 于 2008-7-18 8:25:40 发表的评论]
那客户的钱怎么办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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